8月8日,在列車上涉嫌盜竊的山西省霍州籍嫌疑人被大同鐵警從重慶押解返回,并給予刑事拘留。就此,一起盜竊旅客財物案,經鐵路民警不懈努力,在事發(fā)后十多天后成功告破。
7月26日6時30分許,大同鐵路公安處值乘的太原開重慶北的K689次列車運行到廣安至重慶北間,當班乘警接8號車廂旅客龐某報案稱,其于7月25日11時40分許從霍州站上車前往重慶,上車后將一個黑色雙肩包放在8車6號上鋪對面的行李架上,17時許其從雙肩包內取過物品;26日6時20分許,其整理物品時,發(fā)現(xiàn)放在黑色雙肩包內的一臺聯(lián)想牌筆記本電腦、現(xiàn)金120元以及一些日用品丟失。接警后,乘警迅速展開調查。
經一名列車員反映,8號車廂6號下鋪的一名男性旅客應該在重慶北站下車,卻在未到重慶北前換票下了車。據此,通過實名制購票信息獲悉提前下車的該旅客為郭某 (男,24歲,山西省霍州市人),其于7月25日11時46分由霍州站登乘K689次列車前往重慶北,7月26日6時14分在達州站購買了當日7時許前往重慶北的K1387次列車車票。后刑警支隊民警在達州了解到,郭某于3時30分在達州站下車后,并未離去,而是直接進入候車室換乘當日7時許的K1387次前往重慶北。民警遂轉戰(zhàn)到重慶,經數日偵查,在重慶警方的配合下,于重慶市巴南區(qū)的一個廚具加工廠將郭某抓獲。
經審查,犯罪嫌疑人郭某對自己在乘車去單位上班途中臨時見財起意,盜竊旅客放在行李架上行包內的電腦、現(xiàn)金等物品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據其交待,民警在郭某租住的房屋內起獲被盜的筆記本電腦等物品,F(xiàn)郭某已被大同鐵路警方押解回同并給予刑事拘留。
青年報記者 呂漢富 通訊員 汪保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