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最高人民法院26日召開的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試點中期評估論證會上獲悉: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試點一年來,整體運行情況良好。18個試點城市共確定試點法院100余家,適用速裁程序?qū)徑Y(jié)刑事案件1.2萬余件,當庭宣判率為95%,超過90%的案件立案后10日內(nèi)審結(jié),被告人上訴率僅為2%,檢察機關(guān)抗訴率、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上訴率為0,審判效果和訴訟效率明顯提升。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黃爾梅在會上強調(diào),刑事案件速裁程序改革試點,是全國人大常委會首次對司法改革事項進行授權(quán),對進一步加強司法人權(quán)保障、優(yōu)化資源配置、落實認罪認罰從寬、深化司法改革,都具有重大的示范價值和現(xiàn)實意義。黃爾梅指出,下一步要強化問題意識和實踐導向,將試點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和成功經(jīng)驗轉(zhuǎn)化為制度機制,確保這項改革圓滿完成。(記者 徐雋)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黃爾梅在會上強調(diào),刑事案件速裁程序改革試點,是全國人大常委會首次對司法改革事項進行授權(quán),對進一步加強司法人權(quán)保障、優(yōu)化資源配置、落實認罪認罰從寬、深化司法改革,都具有重大的示范價值和現(xiàn)實意義。黃爾梅指出,下一步要強化問題意識和實踐導向,將試點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和成功經(jīng)驗轉(zhuǎn)化為制度機制,確保這項改革圓滿完成。(記者 徐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