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新華社電上海市人民檢察院于14日正式公布《上海檢察機關落實司法責任制工作細則(試行)》。細則規(guī)定,檢察官依法履職受保護,失職可被追究三類司法責任。
細則規(guī)定,檢察官依法履行檢察職責,受法律保護,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其基于法律見解而發(fā)表的意見和作出的決定,不受法律追究。依法保障檢察官的人身、財產(chǎn)、住所安全和名譽權等合法權益。同時,建立健全領導干部干預檢察官辦案、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制度,以及內部人員過問案件的記錄和責任追究制度。
對檢察官司法辦案中可能存在重大質量問題的案件或嚴重違背職業(yè)操守的情形,檢察機關將啟動司法責任評鑒。細則規(guī)定,上海市檢察院成立司法責任評鑒委員會,由案管部門負責人、紀檢監(jiān)察部門負責人、檢察官遴選(懲戒)工作辦公室負責人、檢察業(yè)務專家、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科研院校專家學者等9人組成。先由所屬檢察院提出初核意見,再由上海市檢察院司法責任評鑒委員會召開全體會議,以無記名的方式?jīng)Q定是否需要追究檢察官司法責任。認為需要追究的,應當聽取檢察官的意見。檢察官對處理意見不服的,可以申請復議一次。
檢察人員辦案中有錯案發(fā)生,依據(jù)情形可被追究三類司法責任。細則根據(jù)檢察官主觀上是否存在故意或重大過失,客觀上是否造成嚴重后果或惡劣影響,將司法責任分為故意違反法律法規(guī)責任、重大過失責任和監(jiān)督管理責任,并分別列舉了各類司法責任的具體情形,如刑訊逼供、暴力取證等故意行為,遺漏重大罪行、超期羈押等重大過失,增強了司法責任界定和追究的可操作性。司法辦案工作中雖有錯案發(fā)生,但檢察人員履行職責中盡到必要注意義務,沒有故意或重大過失的,不承擔司法責任。
細則規(guī)定,檢察官依法履行檢察職責,受法律保護,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其基于法律見解而發(fā)表的意見和作出的決定,不受法律追究。依法保障檢察官的人身、財產(chǎn)、住所安全和名譽權等合法權益。同時,建立健全領導干部干預檢察官辦案、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制度,以及內部人員過問案件的記錄和責任追究制度。
對檢察官司法辦案中可能存在重大質量問題的案件或嚴重違背職業(yè)操守的情形,檢察機關將啟動司法責任評鑒。細則規(guī)定,上海市檢察院成立司法責任評鑒委員會,由案管部門負責人、紀檢監(jiān)察部門負責人、檢察官遴選(懲戒)工作辦公室負責人、檢察業(yè)務專家、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科研院校專家學者等9人組成。先由所屬檢察院提出初核意見,再由上海市檢察院司法責任評鑒委員會召開全體會議,以無記名的方式?jīng)Q定是否需要追究檢察官司法責任。認為需要追究的,應當聽取檢察官的意見。檢察官對處理意見不服的,可以申請復議一次。
檢察人員辦案中有錯案發(fā)生,依據(jù)情形可被追究三類司法責任。細則根據(jù)檢察官主觀上是否存在故意或重大過失,客觀上是否造成嚴重后果或惡劣影響,將司法責任分為故意違反法律法規(guī)責任、重大過失責任和監(jiān)督管理責任,并分別列舉了各類司法責任的具體情形,如刑訊逼供、暴力取證等故意行為,遺漏重大罪行、超期羈押等重大過失,增強了司法責任界定和追究的可操作性。司法辦案工作中雖有錯案發(fā)生,但檢察人員履行職責中盡到必要注意義務,沒有故意或重大過失的,不承擔司法責任。


